华中科技大学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办法

ICEBOY 发表于 2001/09/06 07:19 华中科技大学校友论坛 (www.hus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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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文件

校发【2001】49号

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华中科技大学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日

华中科技大学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办法

一,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强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的通知》规定,湖北省

任何

网站未经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的许可不得开设BBS栏目。我校白云黄鹤开设BBS须经学

校批

准并报送湖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到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二,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有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

部,

网络中心,学生工作处,研究生管理处,保卫处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

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三,从9月1日起,学校对白云黄鹤BBS进行全面改版。BBS对个讨论区实行单位负责

制和

版主负责制。华中科技大学讨论区的责任单位为该讨论区那的各院系和各职能部门

,新

闻信息讨论区的责任单位为党委宣传部。由院系和各职能部门,新闻信息讨论区的

责任

单位为党委宣传部。由院系和各职能部门指定教师,干部或学生担任相应的版主。

四,BBS各讨论区须经网络管理办公室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到湖北省通信管

理局备

案后方可运行。

五,白云黄鹤BBS网站设站长若干名,站长负责BBS网站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包括系

统程

序管理,站务处理,站际交流,系统公告,信息安全,审核帐号等工作。站长由网

络管

理办公室聘任,站长须向网络管理办公室负责。

六,BBS版主的产生,可以由个人向讨论区负责单位自荐,再由单位推荐,或者由

单位直

接推荐。被推荐人填写《BBS版主登记表》,报网络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

七,各院系,职能部门应负责对本部门的教师,学生和工作人员经常进行遵守网络

法规

,维护信息安全的教育和监督工作。

八,白云黄鹤BBS从2001年9月1日七实施用户实名注册制度。各院系的学生,教师

申请加

入BBS,先到各院系学生工作组,总支(直属党支部)办公室统一登记,详实填写由

学校网

络管理办公室印制的《BBS帐号申请表》,由院系将注册表报送网络管理办公室备

案,经

过网络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开通服务。学校校友申请帐号,由校友会办理相关手续

。其

他校外人员申请账号,须经该单位负责人与我校网络管理办公室协商后办理。

九,各讨论区版主严格根据各版面的定位进行内容处理,对违规,违法的信息应立

即删

除,对与本讨论区不相符的文章均须删除,切实履行各版管理责任。

十,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高校应进一步加强BBS的信息监控,落实奖惩制度。学

校每年

对院系,职能部门的BBS管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对积极

负责的

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发生事故的单位给予批评,直至追

究有

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每年将对认真履行工作指责的站长,版主进行评奖,表彰,

对工

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站长,版主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撤销职务。

主题词: 网络安全 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2001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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