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d: Re: 校训岂能视为儿戏,校名更是如此
Rossignal 发表于 2000/05/25 21:18 华中科技大学校友论坛 (www.hust.org)
发信人: goldeneye (黄金眼之保卫华工), 信区: StudentofHUST
标 题: Re: 校训岂能视为儿戏,校名更是如此
发信站: 武汉白云黄鹤站 (Fri May 26 10:11:16 2000), 站内信件
不知道你看过美国的宪法没有,我两个星期前仔仔细细的看了两
遍。(不妨告诉你,我是学工的)。
美国的宪法也改过,但你知道是怎么改的吗?
美国宪法的修改是已修正条款的形式加进去的,而没有修改最
初的宪法原文。而且修正条款都标了序号列在原宪法之后
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条修正条款被后来的一条修正案取消了,
但被取消的那一条并没有从宪法中去掉。
为什么?
反思中国的宪法,简直随意的可笑。
【 在 XiaKe (霞客-宁静致远) 的大作中提到: 】
: 君不见,《察今》曰:“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明也……”
: 新中国成立了50多年,生产力发展的很快,社会意思形态变化的太多,
: 改几次宪法,又有什么值得非议的呢?
: 学校合并是既成的事实,改校训亦当在情理之中,我们又何必刻舟求剑,
: 死守传统呢?
: 梁启超曰,少年希冀未来,而老者追思过去,我辈又当如何?
: 【 在 goldeneye (黄金眼之保卫华工) 的大作中提到: 】
: : 听闻校训也将修改,将严谨改为创新。
: : 不知道校长们怎么想的,校训岂能随便改动。
: : 中央的头头吹吹创新之风,就把校训改了,
: : 要是以后再吹其他风,难道又要改不成。
: : 况且目前创新已成为一滥词。
: : 不由想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不知道改了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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