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传国: 起诉方舟子终审胜诉后的几点补充
正义凛然 发表于 2007/03/29 20:34 华中科技大学校友论坛 (www.hust.org)
感谢大家对此案的关心。此案起自方舟子对我的私怨, 但其社会意义和影响,尤其是对我国科技界的健康发展,对保障社会和谐的法制建设之促进,已远远超过了个人恩怨的范畴。诉讼的过程也是一个阐明事实,揭露争相,依法办事的法制教育过程。因此,我对所有关心此案的同胞,包括所有支持我,和真心为了正义而反对我的人们致敬,致谢。同时,补充说明几点:
1,此案焦点是:肖是否在美全职;肖是否“自吹自擂发明了国际公认的肖氏反射弧”;肖是否用摘要冒充论文;肖是否伪造夸大国外获奖;对此,判决书已基本阐明,我仅对最后一项稍事补充:美国泌尿学会的所谓Certificate of Achievement根本不是什么大奖,而只是每年学会时,由大会主席亲笔手写一封信,给一位有影响的已退休泌尿外科医生以示感谢。既无奖金,也无奖牌,只是礼节性的。方舟子指鹿为马,故意将此说成大奖,再诬陷我自称得过此奖,其心可诛。我离退休尚有年头。我再次声明:我作学问30年,行医30年,虽非完人,基本无瑕。若有任何有违学术道德和医德的事,欢迎举报,如果属实,立即退出学术界。
2,关于国际期刊和论文数量:我一向认为,做学问者一辈子能有一篇真正的传世之作已是万幸,非常不易。我很高兴我很幸运我很自信已有二篇(一篇解决脊髓损伤后大小便问题,一篇解决先天脊柱裂大小便失禁问题),那里还在乎什么论文数量,影响因子什么的?这根本不是本案诉讼内容,只是被告律师故意纠缠放大而已。我对所谓国际期刊的法庭意见也不以为然,尽管从法理上是正确的,还要考虑约定俗成的问题。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3,对所谓《海内外学人公开信》问题:我已指示律师起诉公开发表此信的人民日报网络版,并依法对签名人逐一核实。我相信,签名的大多数是出于维护正义的良好目的,但受了方舟子的蒙骗,客观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我希望签名人能澄清,反省,吸取教训。近日,已有一些签名人包括几位教授以不同形式澄清或道歉,我深表感谢,不再追究,并指示律师不必公布,以免他们遭方是民及其走卒围攻侮辱。但对恶意参与诽谤又拒不道歉的签名者,尤其是有教授职称者,我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对同时侮辱我家人者,如BLUESEA(李洲)等,将严惩不怠。
4,我对方是民侮辱我的家人和恩师深恶痛绝,发誓报仇。同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理解很多网友对方舟子及其走卒的仇恨,但吁请大家不要累及其家人。我也不反对打假,“只是希望反假要有序、依法进行。反假更不能以随便损人、毁誉为目的。随便损人名誉是一种文革手法,是所谓斗士的自我炒作行为,是一个文明社会所要唾弃的东西。”(引自一网友)
武汉,协和医院泌尿外科
肖传国
2007-3-26
转载自:http://www.webjb.org/webjb/viewtopic.php?topic=383907&select=&for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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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来怎么正义凛然 --- lwx 2007/04/01 10:10 (131 bytes) |
老肖,你错了 --- 望悔过自新 2007/03/30 00:32 (1207 byt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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